HJ 397-2007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,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。该标准是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第三次修订,全面吸收了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,对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。
HJ 397-2007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:
标准适用范围
标准目标
标准分类
标准限值
标准监测方法
标准管理要求
HJ 397-2007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的标准目标是:
到2030年,全国PM2.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/立方米以下;
到2035年,全国PM2.5年均浓度控制在30微克/立方米以下;
到2040年,全国PM2.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/立方米以下。
HJ 397-2007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的标准分类是根据空气污染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,将空气污染物分为六类:
颗粒物(PM)
二氧化硫(SO2)
氮氧化物(NOx)
挥发性有机物(VOC)
一氧化碳(CO)
臭氧(O3)
HJ 397-2007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的标准限值是根据空气污染物的危害程度,对各类空气污染物设定了不同限值。其中,对PM2.5和臭氧设定了更严格的限值,以有效保护人体健康。
HJ 397-2007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的标准监测方法是根据标准限值,对各类空气污染物设定了相应的监测方法。这些监测方法是确保标准实施的有效手段。
HJ 397-2007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的标准管理要求是针对政府、企业和公众等各方提出的管理要求。这些管理要求是确保标准实施的有效保障。
HJ 397-2007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的实施将对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产生重要影响。通过实施该标准,我国将进一步降低空气污染水平,改善人居环境,保障人民健康。
微信号:Leeyo931201
咨询采购,报价(傅里叶红外光谱,应急,非道路,污染源排放,温室气体等检测,定量),请点击下方按钮。
复制微信号
咨询采购,报价(傅里叶红外光谱,应急,非道路,污染源排放,温室气体等检测,定量),请点击下方按钮。
复制微信号
发表评论
发表评论: